壹、家事好幫手專案部分
一、為什麼要辦理「家事好幫手專案」?
答:為了協助在職者或婦女解決家事服務需求(當然,家務負擔也不一定完全是職業婦女,有時候也是家中的男性),創造家事服務工作機會,進而促進就業,提高勞動參與率,也有助於在職者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勞委會於100年2月10日公告運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補助模式,推動家事好幫手專案試辦計畫。
二、專案的主要執行方式與內容為何?
答:
1.主要採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模式進行,以補助計畫執行單位(民間團體)進用人員,從事家事服務類的業務開拓與客服管理等工作的方式,協助推展家事服務產業。
2.提案類型限定為經濟型計畫,以有助於計畫的永續經營。
三、本專案的補助對象是誰?
答:本專案的補助對象是民間團體(包括: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之財團法人,以及依合作社法、儲蓄互助法及工會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及工會)。我們歡迎對於社區事物有熱誠的民間團體來申請,透過對社區需求的掌握,促進家事勞務的媒合。
四、為什麼只有補助民間團體?
答:推動本專案期待對社區事物熟悉且有熱情的民間團體共同參與執行,且民間團體深耕社區已久,對於社區事物的掌握能使計畫執行事半功倍,透過社區的組織,瞭解家戶的需求(可提供服務以及需要家務服務的),協助居民處理工作與生活的問題。
補助的進用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是家事服務的需求開發與媒合供需,以及後續的客訴服務或顧客聯繫等,用以擴大與深化就業媒合工作。
五、專案的推動是否會影響現有家事服務的市場機制?
答:不會。目前市場上公司營業的清潔服務工作場域,主要是公共領域如社區或公寓大樓的樓梯間、商業大廈或醫院等;而進入個人家庭私領域從事家事清掃工作的單位,是有少數民間團體在協助推介,或靠服務品質與口碑相傳建立服務網絡。
但因應目前市場上對家事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勞委會希望透過專案的推動,加強對於一般家庭家事服務的供需媒合;並限定本專案的服務績效以使用者為自然人為限,以避免影響現有家事服務市場的運作,進而推展家事服務產業。
六、一般民眾如何參與本專案?
答:
(1) 透過職業訓練成為家事服務員,經由媒合提供服務進入職場。
(2) 經由就服中心推介,成為本試辦計畫的進用人員,從事家事服務需求開拓與媒合工作,或處理客訴問題等。
(3) 為家事服務的需求者。可向執行本專案計畫的民間團體購買家事服務,由民間團體提供受過家事服務課程訓練的專業家事服務員,為民眾解決家事服務的需求。
七、如果不想透過民間團體,還有什麼方式可以獲得家事服務員的協助?
答:可以透過各區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尋找適合的家事服務人員。就服中心會媒合完成家事服務訓練課程的學員,提供民眾專業的家事服務。
八、進用人員主要的工作內容為何?誰來提供家事服務工作?
答:
1.本專案補助的進用人員是「業務拓展員」與「客服管理員」:
(一)業務拓展員主要工作內容是開拓家事服務員的工作機會,家事服務部分包含打掃清潔、洗衣整趟、膳食管理與陪送陪伴等。
(二)客服管理員主要工作內容為客戶服務與管理等,以持續提供優質服務來穩定客源。
2.家事服務工作由家事服務員完成。
九、民間團體與家事服務員的關係為何?
答:
1.民間團體如已依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設立許可,或屬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者,與家事服務員的關係可以為僱傭關係、合作社與社員、或協會與會員的關係之一。
2.若民間團體不符合上述規定資格,則為確保有效媒合與落實後續督促責任,需直接聘僱家事服務員。
3.若計畫執行單位(民間團體)未直接聘僱家事服務員,又無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由其開拓的工作機會可由轄區就服中心來協助媒合。
十、專案的主要補助內容為何?
答:
1.主要仍維持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模式,補助進用人員工作津貼與勞健保費用,以及相關本計畫必要的行政費用。另為鼓勵本專案計畫的順利推展,每月若達成一定績效,則彈性調整進用人員的工作津貼與民間團體的其他費用。
2.另外,也補助計畫執行單位相關職業訓練與教育訓練課程所需費用。
十一、績效的計算方式為何?達成績效的獎勵措施為何?
答:
1.計算方式:
(一)計算單位,以每月平均每位進用人員拓展成功且由家事服務員完成之家事服務時數為單位。
(二)基本績效:每月平均每位進用人員績效以176小時為標準。
2.獎勵措施:
(一)進用人員部分:每月平均每位進用人員的績效達成640小時服務時數者,進用人員工作津貼調整為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115元;達成1,280小時,進用人員工作津貼調整為每小時125元。
民間團體部分:每月平均每位進用人員依規定達成640小時服務時數,其他費用調整為用人費用之16.5%;達成1,280小時,調整為用人費用之17.25%。
十二、民間團體執行計畫時,還有哪些該注意的應辦事項?
答:
1.分別與家事服務員、申請家事服務者(服務使用者)訂定書面契約,以明確家事服務員提供家事服務時,所生貨品損毀或賠償之責任歸屬問題。
2.應於訂定書面契約同時,投保產物意外險。
十三、專案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答:本專案於100年2月10日正式公告實施,各民間團體向本局所屬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提出計畫申請,俟計畫審查通過後,即可開始執行。
十四、如果有意願申請,應該向誰申請?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答:
1.有參與意願的民間團體,請逕向轄區內本局所屬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各就服中心聯絡方式如下:
(1) 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02)22983060
(2) 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03)3333005
(3) 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04)23500586
(4) 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06)2354533
(5)
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07)7191490
2.相關文件與試辦計畫細節,請至本會職業訓練局全球資訊網/促進就業主題網/專案計畫項下,參閱「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民間團體作業手冊」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家事好幫手試辦計畫審查及辦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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