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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分析:
1.藉口員工任意離職,會造成公司損失,而要求扣留身分證或其他證件。
2.雇主要求扣留身分證、印章或其他證件等,均是不合理的約定,尤其是身分證、印章,求職者沒有必要配合,最好到一家公司應徵或就職時,就必須先判斷這家公司的狀況,及負責人是否為正當生意人,最好無論辦什麼事,都要要求自己蓋章,要不然也要求承辦人員當場使用印章、當場歸還。
3.如果公司堅持一定要繳印章,一定要明確知道印章的用途,並儘快收回印章。此外,在簽名用印前,都先弄清楚簽名蓋章的文件內容為何,以免簽下對自己不利之文件。 看更多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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